供应数量规格:
投标人需要带方案示意图进行投标,且方案满足搅拌站使用要求。现场搅拌站拢料斗底距地面高度为6.95m,搅拌楼底座宽度为4.8m。要求分配小车留出适当间距保证安全的前提下,确保接料时不漏料。且小车平台宽度能满足当小车运行时,确保轨道两侧人员安全通过。滑触线具体安装位置及高度需在示意图中明确标注,生产过程中工人不易触碰保证安全,具备防水防电能力,品牌需选用知名品牌,且滑触线在尘土水泥飞溅环境中正常工作,在室外生产时,满足在雨天等恶劣条件下正常工作。电机品牌需选用知名品牌,且电机在尘土水泥飞溅环境中正常工作,在室外生产时,满足在雨天等恶劣条件下正常工作。
5、供货时间:2024年4月20日前交付招标方正常使用(投标单位若不满足此工期,也可提供各自交货时间)。
6、交货地点: 浙江省舟山市岱******有限公司 收货人:张斌 ******
7、计量及验收方式:货到使用,验收
8、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: 汽运 ,供方负担运费,供方负责在厂区内卸货。
9、结算单价确认: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,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。
10、付款方式:供货结束后,供方按双方签认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13 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5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、《收料回执单》一并提交给需方。如因非需方原因(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、票据不合法等)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、税务滞纳金、罚金、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)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。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个月内全额付款。
11、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:
1、供方保证: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。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,每延误一天,支付 100 元作为违约金。
自交货日起算,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30 天,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,另寻其他供应商,同时,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10 %作为违约金。
2、供方保证:所供产品的质量、数量、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。如未达到要求,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,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,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。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,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,另寻其他供应商,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10 %作为违约金。
3、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、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,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、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、弥补需方损失的,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。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:在付款时,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。
12、投标报价单的递交: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3日14:00时前通过《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》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(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,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)。
13、开、评标:招标人于2024年4月3日14:00时在《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》进行线上开标,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,综合对投标人报价、信誉、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,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,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,也不回答任何提问。
14、合同签订: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3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。
招标人(盖章): 中******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
地 址: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
联系人: 胡旭东
联系电话:******
传真:/
2024年3月28日
附件1
报 价 单